| 进入冬季,正是广大市民食用羊肉的高峰期,为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运输山羊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监管,有效阻止了山羊疫病的传播和流行,检疫人员在山羊的检疫工作中,严格实行检疫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山羊及其产品实施检疫,保证了上市山羊及肉品的安全,保障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一、设立动物临时监督检查站,严把进出关。在大桥、二桥、二墩港交巡警中队的协助下,安排专人在三大卡口开展运输执法检查,对出入境的山羊车辆查证验物,对查出的无证运输车辆予以严肃处理。目前已查获无证运输违章行为4起,均作出了补检和罚款的处理处罚。 二、规范检疫制度,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建立公示制度,公示检查依据、检查项目,同时建立检查警示标志,检疫监督人员都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规范检疫监督人员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三、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出入我市的山羊及其产品安全。按照《动物防疫法》对进出境我市的山羊及其产品查物验证,按照操作步骤严格实施检疫,坚决杜绝病害山羊及其产品的流动,把好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市检查运输动物车辆共1086车次,其中:山羊十六车次。在检查过程中,对查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作无害化处理,对证物不符、未经检疫的山羊全部依法实施了补检和处理。同时,告之管理相对人,并就进行动物检疫的重要性作了进一步的宣传。在集贸市场,认真查证验物, 严格市场检疫,坚持凭证交易,对外地调入我市的山羊,坚持做到凭有效检疫证明和防疫标识上市交易,对于无检疫证明、证明过期或证物不符的坚决不允许上市。发现病害肉、病死山羊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截止10月份,我市共累计交易山羊超过三万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