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扬中市农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牵头,组织执法大队、卫生监督所、水产站以及检测中心等科室于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0日开展为期两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分农资、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超市五个小组对全市主要农资经营单位、蔬菜种植基地、养殖大户以及超市农产品专柜进行了检查,主要针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以及认证农产品标志使用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没有发现违禁农业投入品,被检查单位基本都能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做好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台账。通过检查,总体上畜产品生产记录相对健全和完善,种植类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记录存在记录内容不全等问题;部分超市存在少数认证农产品标志使用不规范的行为;部分企业存在超期使用绿色或有机认证标志的行为。对于上诉违法行为,执法大队下达了限期通知,并在期限后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下一步我们将从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和培训、加强执法检查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市民采购到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