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和用药安全,农业部最近颁布施行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省农委也下发文件,要求2012年3月1日前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全部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为贯彻落实兽药GSP,确保我市兽药经营活动的依法开展,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7月29日在市农委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市兽药GSP申报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班,就兽药GSP、《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江苏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等作了认真详细的讲解,对我市的兽药GSP推进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培训,各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提高了兽药质量意识,明确了兽药GSP的具体要求。下一阶段,市动监所将具体指导各兽药经营企业按照兽药GSP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落实,争取在年底前有4家企业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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