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饲料业健康发展,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9年饲料整治成果,根据江苏省《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颁布施行为契机,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监管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能力,提高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饲料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饲料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开展巡查,提高饲料产品质量。
(二)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瘦肉精”等饲料及养殖环节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制定《扬中市防范饲料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饲料及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危害。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1日-3月底)
按照省农委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0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
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和养殖环节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省农委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积极配合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完成抽检任务,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及时向各生产经营企业通报监测情况,对不合格的饲料产品,及时组织查处。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单一蛋白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
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宣贯培训计划,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培训。通过全面深入的法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底)
全面总结2009-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主要工作安排
(一)1-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
(二)3-4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组织召开全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期总结会议,重点对活动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七)11-12月,召开全市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大会,对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总结行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从2010年3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向镇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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