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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度镇级畜牧兽医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1-12-27 08:57来源:农委办公室 作者:小周 点击:

扬农[2011]172

 

 
各镇(区)畜牧兽医站、城区畜禽检疫检验站、市家畜改良站:
为全面了解各镇(区)畜牧兽医站2011年度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及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激励先进,提高效能,根据市农委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全市镇级畜牧兽医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扬中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扬中市2011年度镇级畜牧兽医站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中所列的各项内容,具体包括畜牧生产、兽医防疫、检疫监督、经济管理四个部分。
三、考核办法
成立镇级畜牧兽医工作考核小组,由黄桂年副主任、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委相关科室参与。分别到各镇(区)畜牧兽医站、城区畜禽检疫检验站及市家畜改良站进行考核。
四、奖励办法
考核小组将各镇(区)站考核情况向市农委考核领导小组汇报,经集体讨论,确定考核等次,进行分档奖励。
五、考核时间
镇级畜牧兽医工作考核定在2012年元月上旬,各站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各站接通知后,对照年初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台帐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核。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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