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财会经营管理中心、开发区经营管理科: 为推进新一轮行政村合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合并村资产和财务合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资产和财务合并的基本原则 在推进新一轮行政村合并过程中,资产和财务合并应遵循“先冻结,后合并,再审计”的原则。首先冻结所有资产和财务,然后进行清查,清查应采取先账内后账外的方法,做好核实收入,防止漏报少报;审查支出,防止弄虚作假;核实债权债务,防止重记漏记。其次在清查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和财务的合并,合并时要做到操作规范,防止遗漏。新账必须符合农业部、财政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最后再对原村级资产和财务进行内部审计。 二、资产和财务合并实施程序 1、资产和财务清理。首先要确定清理的基准日,基准日为镇(区)“大村建设”领导小组宣布并村方案之日,方案一经公布,合并村资产和财务账目一律冻结,财务公章和印鉴由镇(区)“大村建设”领导小组暂保管。在新的村党支部确定后,选派合适的人选和镇(区)并村工作小组一起对原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清理主要内容如下: ⑴、货币资产的清理。首先要对原会计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出账款相符,然后要与总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对宕在现金中的储蓄性存款要转到银行存款科目中去核算,对库存现金中的其他宕账要进行清理,能收回现金的要尽量收回现金,不能收回现金的要根据经济内容,记入相应账户。对库存现金的短少款,要查清原因,落实到具体人员名下进行赔偿。其次对原会计的银行存款进行盘查,要与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如发现有未达账项,要编制好未达账项表,做到账款、账账相符。 ⑵、固定资产的清理。固定资产的清理以固定资产明细账为依据进行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要查明原因,然后进行账务调整,对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作价入账,对盘亏的资产,首先要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核销处理。对在建工程的清理,包括在建、已完工未验收的、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要查清承包合同、招投标书、资金实际投入支出和工程进度。 ⑶、各项收入支出清理。各项收支要以基准日为截止期,及时结账、记账,收入尤其是发包上交收入要按照合同逐年检查,对应交未交的部分,要与企业办理手续,一次性入账,对超交的也要办理手续入账。支出要认真审核,超过开支标准的支出,不予以报销,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支出,不予以开支。 ⑷、债权债务清理。对合并村的债权债务要认真进行核对,以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债权中长期投资要对方出具手续予以确认。债权债务中土地开发的收入、费用以及往来,要认真核查,规范户头,统一核算,对已经结束的土地开发项目,要通过核算,将结果结转到公积公益金科目中去,对未结束的土地开发项目也要进行初步核算,计算出初步盈亏,对债权要组织力量及时回收,对债务要根据可能进行偿还。对长期呆滞债权债务,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报批后作核销处理。 ⑸、资源性资产的清理。对村级不在账上的资源性资产,特别是荒地、河塘、滩涂等,在核准面积以及其使用和占用的情况下,要记入备查账薄。 ⑹、各类合同的清理。在开展“大村建设”行政村合并过程中,合并村要将各类合同进行清理,尤其是土地承包合同、农副业承包合同、企业承包上交合同都要认真清理,查明合同执行情况。 2、资产和财务合并。合并村在财务清理结束的基础上,要及时做好并账工作。并账要将经过清查核实的资产,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疑点和问题要及时复查,给予解答。合并村在结束旧账时,要编制最后一张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同时按合并后新命名的村名,将合并村最后一张资产负债表、科目汇总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过渡合并,编制出新的资产负债表、科目汇总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并以表为依据进行数据初始化,重新建立新账,此时资产和财务解冻。合并后的村只允许在当地银行设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多头开户,严禁公款私存,转借银行账户。 3、资产和财务内部审计。在“大村建设”行政村合并工作结束后,各镇(区)要成立专门班子对合并村进行内部审计,审计小组由镇(区)纪委、财经中心牵头,财政所、审计办和原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组成。审计的内容,以干部离任审计为主,重点审计干部任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等等。 三、资产和财务合并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10日前)。市农委召开相关会议,就资产和财务清理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统一思想,明确做法。 第二阶段:清理阶段(7月11日-7月25日)。按照清理工作的要求,全面开展合并村资产和财务清理,达到弄清家底的目的。 第三阶段:合并阶段(7月26日-7月31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资产和财务合并。 第四阶段:内部审计阶段(8月上旬)。结合《镇江市“村两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合并村开展内部审计。同时,要依据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村级财务实施细则,以保证村级财务平稳、有序,规范运行。 四、资产和财务合并过程中必须把握的几个问题 1、资产和财务合并必须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合并村资金和财务的清理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得趁机进行资产处置,凡是在合并中出现人为造成资产流失,必须严肃查处。 2、资产和财务合并必须按财经纪律有序进行。不得借并村乱发钱物和突击开支。在资产和财务的清理中,对于原经手人经办的收支必须限时结账,逾期不交的其收入作贪污处理,其支出不予认可。对各村有关开支标准,在并村时不作变动,待并村结束后由新村党支部、村委会重新考虑。 3、资产与财务合并要确保各项政策和合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土地原属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合并后仍属原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不得改变和调整;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关系继续保持现状,不得改变和调整;待新村名确定后,对未到期承包合同要根据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合同主体的变更手续。 4、资产与财务合并要努力化解村级债务和严防新债务产生。村级债务,特别是欠村干部工资,并村后有条件要优先解决,暂时有困难的要签订协议,分期解决。并村后,新村要根据财力,量力而行办实事,不能举债办事,增加新的债务。 5、资产与财务合并要做好财务档案和各种相关资料的交接。合并村要将已形成的财务档案和各种相关资料在并村时办理移交清册,及时进行交接,对人为不交的或造成档案散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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