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相关单位,各镇(区)农服中心: 为切实加强对获证蔬菜产品的监督管理,树立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公信力,确保获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对获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督促获证单位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依法包装标识意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检查内容 1、生产记录到位情况。是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和使用情况;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采摘的日期、数量等。 2、包装标识标注情况。农产品上市交易时,是否有包装标识。包装物或者标识上是否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是否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等产品认证的是否按规定进行标注。 3、产品检测执行情况。产品出基地前是否开展自检,或委托市农副产品检测站定期进行检测。尤其是豇豆产品应列入重点检测对象,并将水胺硫磷列入必检项目。查看检测记录、相关资料等。 4、库存药品和田间地头废弃农药包装物情况。检查库存药品中是否存有禁用药物,仔细搜寻田间地头和沟渠是否有散落的违禁农药包装物。 5、信息沟通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有相关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对突发事件能否做到迅速反应、有效处理、及时报告。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5月5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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