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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林木种子包装与标签管理

时间:2009-09-12 01:15来源:未知 作者:扬中市林业站 点击: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种子包装与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林办业[2009]10号)文件精神,我市将认真执行种子(含苗木,下同)标签制度,切实加强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规范包装和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保护林木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种子标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行林木种子标签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的具体措施,是规范种子市场管理的有效手段。我省实行种子管理“两证一签”制度以来,种子市场管理逐步规范,但也存在着“一签”管理落后于“两证”管理的现象。要从依法从政的高度,重视林木种子标签制度管理工作,结合今年江苏省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加大宣传,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林木种子标签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林木种子标签管理工作。我市各重点工程、从外省调进的林木种子,必须使用附有“两证一签”的林木种子;从外省调进林木种子,该省尚未执行“两证一签”制度的,要求供种方提供有关证明。

    三、本通知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本通知所称的标签是指固定在林木种子包装物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销售的林木种子应当附有标签。

    对于不能包装的林木种子,标签是指林木种子经营者在销售种子时提供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