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将国家能繁母猪保险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8月6日下午,市农委经管科组织召开了2010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人保财险扬中支公司及其农业保险处、市财政局农财科、市农委经管科和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以及各乡镇财政所和兽医站人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 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由人保财险扬中支公司总经理徐立红就今年母猪保险投保工作要求及投保、理赔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培训,重点介绍了《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特别就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以及赔偿处理相关要点作了详细解释。 市农委何枚副主任对2010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乡镇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人员做好调查造册和宣传动员工作;二是所有承保的能繁母猪必须佩戴耳标,没有佩戴防疫耳标的能繁母猪一律不予承保;三是以养殖场(存栏量30头以上)为单位,一个养殖场一单,散户以村为单位,符合承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投保,认真核准投保数量,做到村不漏户、户(场)不漏头;四是承保时要对畜龄区间严格把关,对不足8个月或超过4周岁畜龄的能繁母猪不予承保,严控承保畜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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